上海代理记账网------分享最新的工商税务政策法规!
021-61724082  13761355705
税收政策
如果您在使用查询系统时出现问题,请QQ联系907818319或手机18049924225进行咨询。
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
关键词:增值税专用发票  发布日期:2012年11月05日  来源:政府网站  责任编辑:网站总管  热度:
    现将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公告如下:
  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,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;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,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,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。
  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纳税人发生本公告规定事项,此前已处理的不再调整;此前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1995]192号)第二条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》(国税函发[1995]415号)同时废止。
   特此公告。
 
  国家税务总局
   二○一二年七月九日  上海代理记账网首页
如果您是上海企业,且财务工作简单,会计工作量不大,找一个全职会计性价比不高,那么建议您选择时下流行的财务代理服务,将企业的会计工作外包给我们,在保证企业财务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,最大化节省企业财务开支(财务代理费用只有全职会计的六分之一),另提供免费税务问题咨询,从此不用再为税务问题而烦恼,详细情况请查看: 上海代理记账服务介绍,咨询专线021-20255753。上海代理记账